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及砂漿、鋼筋年度合作供應商采購(第二次)
補遺01號
各潛在比選申請人:
原比選文件中第一章及第二章中最高限價描述內容:
商砼及砂漿實際提供按當月信息價按照“四川工程造價信息網(wǎng)”/《瀘州工程造價信息》瀘州市-瀘州市區(qū)商砼價格下浮7%作為最高限價,在此基礎上進行下浮報價進行結算(例如:信息價100元(不含稅)下浮7%,那么控制價就是93元,在控制價基礎上報價下浮10%,那么結算含稅價就是83.7元)(含稅,稅金按3%計算)。報價應是固定下浮費率報價,包括但不限于人工、設備、運輸、保險、安全培訓、稅費、利潤和招標文件規(guī)定及合同中的所有費用。
變更為:
商砼及砂漿實際提供按當月信息價按照“四川工程造價信息網(wǎng)”/《瀘州工程造價信息》瀘州市-瀘州市區(qū)商砼價格下浮7%作為最高限價,在此基礎上進行下浮報價進行結算(例如:信息價100元(不含稅)下浮7%,那么控制價就是93元,比選申請人報價下浮10%,那么結算含稅價就是90元)(含稅,稅金按3%計算)。報價應是固定下浮費率報價,包括但不限于人工、設備、運輸、保險、安全培訓、稅費、利潤和招標文件規(guī)定及合同中的所有費用。
比選文件其余內容不變。
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